领了结婚证,没有举行婚礼,也没有同居,彩礼可以退吗?

时间:2023-11-20 作者:常州律师

一般情况下,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是没办法要求退还彩礼的,更何况已经结婚四年了。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的只有这几种情形:没有登记结婚的,给了彩礼没领证;领证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有些情况就是先领证,但由于没办仪式,没有开始住一起的,这种情况也可以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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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彩礼可以退,能要求退还彩礼的情况有:
(一)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二)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三)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并且(二)(三)已经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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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不要退,存在以下情况才需要退还彩礼: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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