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实施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时间:2024-03-08 作者:常州律师

驱逐出境主要有以下方式:
1、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独立适用驱逐出境;
2、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
驱逐出境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二是附加适用。
驱逐出境需要注意的问题: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
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车票、船票的费用由本人负担。
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
4、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的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
5、执行人员要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并离境后方可离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
一、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
1、独立适用。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2、附加适用。
二、驱逐出境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本文链接: http://www.seoweby.com/706124.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南充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许昌律师 安庆潜山市律师 鹿邑县律师 黄南律师 永康市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费用 杭州上城区律师 运城律师 浙江律师 泉州律师 济宁律师 十堰律师 钦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杭州快速离婚律师 珠山区律师 吉安律师 分宜县律师 滁州定远县律师 运城律师 江门律师 肥城市律师 厦门律师 杭州律师 南宁律师 长沙律师 遵义律师 滁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