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收补偿给谁?

时间:2024-03-19 作者:常州律师

国有土地征收有补偿:国有土地征收时,当地政府会根据已经出让土地的建设开发情况和土地利用的情况,再加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做出一个整体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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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征收时,国有土地要比集体土地的补偿高。集体土地征收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国有土地征收按国有土地评估价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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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国家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但是补偿内容大致相同,分为三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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