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签了合同才开两天,不想做了,可以退回押金吗?

时间:2024-04-19 作者:常州律师

租车,是民事合同关系,收押金,按租赁合同约定为依据,符合条件的就应该退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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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发生决汽车租赁合同的纠纷,首先你们可以自己协商去解决的,这个是最简单的方式,另外如果你们协商不成的话,那么,你们是可以到这个合同的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局,去提起这个解决纠纷的民事诉讼或者是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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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能退。如果租赁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那么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来处理,需要退还;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该在双方租赁关系消除且租房人搬走、点清并且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把房子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租房人;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只是做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
在房屋租赁期间,假如租房人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那么房东可以从房子押金里扣除;假如没有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的话,那么房东就应该把房子押金全额退还给租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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